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党支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中国共产党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金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党支部性质与定位
党支部是党在基金会中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对基金会的发展方向起着引领和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基金会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慈善事业。
二、党支部的设置与选举
(一)设置原则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
(二)选举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应严格按照党内选举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提名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等环节。
选举应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结果体现党员意志。
三、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政治引领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基金会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确保基金会发展方向符合党的要求和国家利益。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二)组织建设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
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积极培养和吸收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三)作风与纪律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积极参与基金会的重大决策,为慈善项目的规划、实施和评估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支持。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程序按《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党支部专项工作制度》第三编执行。
组织党员和志愿者在慈善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员工和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慈善事业。
四、党员教育与管理
(一)教育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等。
党性修养教育:如党的宗旨、党员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业务知识教育:结合基金会的慈善业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捐赠管理等知识的教育。
(二)教育方式
集中学习: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党支部的集中学习活动,如专题讲座、党课等。
个人自学:鼓励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个人自学,党支部可推荐学习资料和学习平台。
实践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参与慈善项目、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
(三)党员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确保党员纳入党支部的有效管理。
党员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等,对党员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党员考核评价:定期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评选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转化或组织处理。
五、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一)“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等。
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党支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
党小组会: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立党小组,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等。
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由党支部书记、委员或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党校教师等讲授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
(二)主题党日活动
每月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教育、民主议事、党性分析、志愿服务等。
主题党日活动应注重创新形式和内容,提高党员参与度。
(三)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在年度末或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组织生活会主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四)民主评议党员
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党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党员的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
六、党支部与基金会其他机构的关系
(一)与理事会的关系
党支部与理事会在职能上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党支部对理事会的决策提供政治方向指导,确保基金会的发展战略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理事会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营管理,在决策过程中应尊重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
党支部与理事会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共同推动基金会的发展。
(二)与监事的关系
党支部支持监事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监事开展工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独立进行,党支部不得干预其监督行为;发现重大问题的,党支部书记可以与监事沟通并报业务主管单位。
七、党支部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选优配强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确保党支部有足够的领导力量开展工作。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二)经费保障
基金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党员教育、培训、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费用。党支部应合理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活动场所保障
基金会应为党支部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包括党员活动室等,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办公设备等,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八、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召集: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
主持: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参会人员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相关党员或群众代表列席会议,但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会议议题
议题确定: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基金会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确定会议议题。委员也可提前向书记提出议题建议,经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议题通知:会议议题确定后,应当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一般不少于3天。
议事决策程序
汇报情况:会议开始时,由相关委员就议题涉及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汇报。
充分讨论:参会人员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讨论应遵循实事求是、民主集中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注重提高效率。
作出决策: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党支部书记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作出决策。如对重大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应暂缓作出决策,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决策。
会议记录
专人负责: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记录内容: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讨论情况、决策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二)党员大会
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召集: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
主持: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参会人员
全体党员为党员大会的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
议题确定: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基金会的工作重点以及党员的意见建议确定党员大会的议题。
议题提出:党员可以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议题建议,经综合考虑后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议题通知:会议议题确定后,应当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一般不少于3天。
议事决策程序
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工作,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财务收支情况等内容。
提出议题:按照议程提出需要党员大会审议、讨论或表决的议题。
讨论发言:党员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发言,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表决决策:对于需要表决的事项,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为通过。
会议记录
专人负责:党员大会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记录内容: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三)议事决策的执行与监督
执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策,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进度要求。
监督:全体党员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党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如发现决策存在偏差或不符合实际情况,应及时调整完善。
九、附则
(一)解释权
本管理制度由中国共产党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支部负责解释。
(二)修订权
本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基金会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经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