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保密工作制度

一、总则

目的
为加强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保密工作,维护基金会利益,确保基金会在慈善项目运作、捐赠管理、内部事务等方面的信息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密工作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以及与基金会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涉及基金会保密信息的处理过程。

二、保密范围

基金会内部事务

基金会的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财务预算和决算等内部文件资料。

未公开的组织架构调整、人事任免、薪酬福利等人事信息。

内部会议的讨论内容、决议,尤其是涉及尚未实施的重大决策。

慈善项目相关信息

正在筹备中的慈善项目的创意、策划方案、目标受益群体信息。

慈善项目的捐赠来源、捐赠数额、捐赠人特殊要求等信息。

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阶段性评估结果、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案。

捐赠者信息

捐赠者的个人或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捐赠者的捐赠意图、捐赠偏好等隐私信息。

对捐赠者的特殊承诺或答谢安排(未公开部分)。

其他信息

基金会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尚未公开的合作协议内容。

经基金会认定为保密性质的其他信息。

三、保密责任与义务

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

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任何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在日常工作中,如接触到保密信息,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不得随意放置或丢弃。

对需要保密的电子文件,应设置适当的访问权限,并定期备份以防丢失或泄露。

志愿者的保密责任

参与基金会活动的志愿者应接受保密培训,了解保密范围和要求。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不得向外界透露其知晓的基金会保密信息。

第三方合作机构和个人的保密责任

在与基金会签订合作协议时,应包含保密条款,明确其保密责任。

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基金会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用于协议约定以外的目的。

四、保密措施

文件资料保密

对保密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标识,根据保密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保管措施。

设立专门的保密文件柜或档案室,由专人负责保管钥匙,限制人员进入。

保密文件资料的借阅、复制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填写借阅、复制申请表,注明用途、归还日期等信息,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电子信息保密

建立基金会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网络安全防护设施。

对涉及保密信息的电子设备(如电脑、移动硬盘等)进行加密处理,设置复杂的登录密码。

禁止在未经许可的公共网络环境下处理基金会保密信息,严禁使用私人邮箱传递保密电子文件。

会议保密

对于涉及保密内容的会议,应在会议通知中明确保密要求。

会议场所应具备保密条件,必要时可采取屏蔽信号等保密措施。

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及时清理会议现场,收回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资料。

五、保密教育与培训

定期开展保密教育

基金会应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参加保密教育活动,如保密知识讲座、观看保密教育片等。

保密教育内容包括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基金会保密制度、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知识。

新员工和志愿者入职保密培训

新员工和新加入的志愿者在入职时应接受专门的保密培训,使其熟悉基金会的保密制度和保密工作流程。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保密知识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上岗。

六、监督与检查

如发现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基金会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进行警告、批评教育,并要求其立即改正;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故意泄露基金会重大保密信息,给基金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解除其与基金会的工作关系或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解释权

本保密工作制度由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修订权
本保密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基金会实际情况的发展适时修订。修订后的制度经基金会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